2014年11月15日上午,黄仁金等9名农民工来到城郊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2011年他们在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水寨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中做工,工程完工了,老板没有给工钱,只写了张欠条,现在听说老板犯了事被关在看守所。
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指派法律工作者王可友承办此案,原来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水寨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总承包商为湖北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瑞公司),广瑞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了无资质的杨顺华、杨顺华又将该工程包工不包料转包给胡宗涛、李旭申,胡宗涛、李旭申邀请黄金仁等工人在该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经杨顺华结算,下欠黄仁金等9农民工20万元劳务报酬,并打下欠条一张,但不久杨顺华因犯罪被关押,致使农民工报酬无法落实,公司又推脱责任。9农民工只能提供一张欠条,无其他证据印证,要想打赢,必须提供关联证据。开始发包方极不配合,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发包方最终出具了证明和相关材料,为了充分了解案情老王先后两次到看守所会见了杨顺华,在证据和事实面前 2015年12月15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决广瑞公司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20万元。
广瑞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老王继续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据理争辩,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广瑞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当拿到二十多万工钱,9名农民工感动的热泪盈眶,农民工送了烟酒被老王婉拒了,只收下了那面写有“法律的维护者,农民工保护神”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