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刑释解教人员因生活困难等原因导致重新违法犯罪,曾都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局安置帮教办公室一直把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满释放“三无”人员实际困难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刑满释放人员张某,男,1984年出生,无户籍。2018年4月25日从湖北省汉江监狱刑满释放,为“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监狱评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张某释放后于4月27日到曾都区局反映因无户籍无法办理身份证的情况,想寻求安置帮教机构的帮助。针对张某反映的问题,该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曾都区西城办事处党工委、曾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科、西城派出所以及入狱前所临时居住的社区等单位,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解决了其户口问题,落户于西城办事处玉波门社区,并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及时办理了身份证件。
在张某的户籍问题解决后,工作专班又积极帮助张某申请公租房,准备申请公租房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证件。2018年11月,在西城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在玉波门社区的积极配合下,公租房已落实到位。
帮教接收后,该局工作人员多次采取电话、实地走访了解张某当前还存在的其他的生活困难问题,并积极帮助其解决。张某是个孤儿,面对党和政府给予他的温暖,他流着眼泪感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帮忙,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工作,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