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金贵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等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到广水市城郊、广水司法所和广水市司法局,随县环潭、安居司法所和随县司法局,实地调研和听取两地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及人社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6月27日又在市司法局听取了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及人社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
调研组一行实地到相关司法所查阅了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听取广水市、随县和市直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后指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个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富有成效的开展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工作机制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不够均衡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金贵同志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站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降低刑罚执行成本,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社会危害性,增强刑罚执行效果,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二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配合,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都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负有重要和直接的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不断探索和总结、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机制、新措施,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扶植司法社工组织,在社区建立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或社工站,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机制渠道,形成常态机制。四要加强工作保障。要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好某些地方的管理体制问题。要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