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上路别大意 未买保险是大问题 发布日期:2019-07-2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涂小丽 字号:[ 大 中 小 ]

2019年7月2日,孙某来到广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询问孙某因何事何因申请法律援助时,孙某突然情绪低落,并开始言语不清地叙述其先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原来前几天,孙某在道路上正常行走,对面驶来一辆未上牌照的摩托车将孙某撞倒在地。经交警调查发现,事故的发生系侵权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经验不足造成。事故虽然没给孙某造成较大的身体伤残,但住院治疗还是花了不少费用。原本孙某就是村里的精准贫困户,全家收入微薄。这次的受伤使孙某的家庭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因侵权人驾驶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交强险,孙某只能找侵权人索要赔偿。但是,侵权人一直以其家庭经济困难、没有钱为由拖延赔偿。在孙某来法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之前,刚刚被侵权人拒之门外。孙某迫于无奈,遂申请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审查孙某的经济困难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后,认为孙某符合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为方便为孙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距离孙某家更近的广水市城郊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可友为其法律援助代理人。

王可友接受指派后当即联系孙某,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听取其诉求。听闻孙某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王可友便立即上门寻找侵权人,想着若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既能快速缓解孙某的燃眉之急,也可以避免侵权人的诉累。王可友寻找到侵权人后,告知其主动和解能减少诉讼的必要支出,如若诉讼,法院可能判决赔偿更多,而且现在的司法强制执行力度显著增强,拖延赔偿并不能最终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因此牵连其他。通过释法明理、旁敲侧击,王可友最终使侵权人愿意与孙某当面协商和解,双方同意以36000元达成协议。本案案结事了,体现了法律工作者王可友敬业负责的法律职业素养和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态度。

同时,这起案件也暴露出部分公民仍然不知驾驶摩托车也需要取得驾驶证,也需要办理牌照和购买交强险,更没有意识到购买交强险带来的益处和保障。就如本案侵权人,不仅因无证驾驶摩托车、未办理摩托车牌照而受到行政处罚,还因未办理摩托车牌照不能购买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能受到交强险给予的保护而损失惨重。为此,提醒各位摩托车车主,遵守交通法规,及时购买保险,才可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