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8-19 信息来源:市人大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涂小丽 字号:[ 大 中 小 ]

    2019年8月15日,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夏卫东主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洪江宣读了《中共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人员名单》,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涛汇报了《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及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分别就《中共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中共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度(试行草案)》作了起草说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讨论通过了工作要点和会议制度(试行)。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夏卫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好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即为什么要加强立法协调;立法协调小组做什么;地方立法以后怎么做。

    首先,要准确把握“为什么要加强立法协调”,这是立法协调工作的初衷和意义所在。一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立法协调是推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理要求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立法协调是新形势下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客观需要。三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立法协调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其次,要明确“如何加强立法协调”,这依赖于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责定位。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立法协调工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与政府立法衔接工作。最后,要厘清接下来“地方立法怎么做”,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为推动品质随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二是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三是要持续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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