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主席令,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为认真做好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市县两级司法局迅速行动;一是认真学习传达好特赦要求。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并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特赦明白纸》,使特赦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二是扎实组织好专项摸排。在广泛宣传特赦精神的基础上,实行个人申报与专班摸底相结合,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确保特赦不漏掉一人、不错赦一人。三是严格审核报送程序。成立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法制、社矫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出具特赦意见,并严格依法按程序报请法院裁定。四是率先全面完成特赦宣告。9月12日上午,正值中秋节前夕,我市10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在特赦裁定书送达回执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预示着我市的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是实施我国宪法确定的特赦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被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感谢党和国家的特赦政策,感谢政法机关的辛勤劳动,他们将在特赦后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好公民,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