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市局、县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要求,通过多方努力,澴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牢牢守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首道防线、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责任意识,扛起规范化建设新使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治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神经末梢”,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能够发挥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坚定行动自觉。对标《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市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明确“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创一流”的推进目标,在2023年澴潭开展“社区矫正大比武”试点并成功承办随县观摩现场会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放在法治随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大局和全面依法治镇中去找准位置、精心谋划,积极争取县局在澴潭试点2024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二是突出目标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创一流、走前列、成示范”目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主动向县局、澴潭镇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将省厅、市局、县局领导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和现场调研指示要求变成澴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具体行动,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在业务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清单节点推进。
二、强化基础保障,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按照“基础功能+特色亮点”建设思路,落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推进阵地标准化,让司法所“蝶变焕新”。一是改善业务用房。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多方统筹资源保障司法所面积200余平方米,实现功能用房区域相对独立、标识明显、设置科学,档案专柜管理规范,各种业务台账齐全,更好满足各项业务工作需要。司法所外观标识,室外悬挂职能标识牌,室内公开明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内容,所容所貌整洁美观,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争取经费保障。在县局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保障司法所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澴潭镇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必要的食宿、业务用车等基础保障。三是加强信息化应用。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智治”水平。规范运行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为服刑人员家属提供免费的视频会见。用好小步外勤打卡APP,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监管,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注入规范化建设新活力
通过专业化培养,建强配齐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充实人员力量。近年来,县局根据澴潭镇辖区面积、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通过招录、聘用、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给司法所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政法专项编、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具有法学背景1人。贯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镇32个村(社区)与澴潭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签约律师积极参与化解疑难纠纷及信访案件、开展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惠民零距离。二是提升队伍素质。为解决“执法本领恐慌”问题,我们持续优作风、提效能,在自学社矫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全所干部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共参加全市轮训1人次,参加司法部、司法厅业务视频培训2人次,参加局业务培训6人次,切实提高司法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此外,还选派1名干部到县社矫局跟班学习2个月,表现优异。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国法律明白人、全省第七期政法大讲堂培训会、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以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三是守牢廉洁底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四、强化业务建设,实现规范化建设新跨越
把抓落实作为最大的政治,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社区矫正扎实推进。共依法开展调查评估10人、接收社矫对象10人、按期办理解除社区矫正14人;持续开展入户走访220余人次,排查化解2例矛盾风险问题;分别为2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送去500元现金资助。二是安置帮教平稳提升。衔接刑释解教对象50人,其中重点6人,严格落实刑满释放重点对象必接必送;今年来,先后协助1名“三无”人员和1名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政策、协助1名困难对象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在2024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考核中,稳居全县前列。二是人民调解再获佳绩。积极培育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0余件,化解率98%,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推荐申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工作档案获得县司法局肯定并作为“三大行动”探索性建设成果进行展示。三是法治建设再谱新篇。结合澴潭镇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新建老街、小东门法治文化广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有力推动澴潭镇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