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调解化争议,执法服务促双赢 ——某服装生产企业行政复议案圆满解决
发布日期:2026-04-14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司法局 字号:[ ]

近日,一起涉校服生产企业的行政复议案在我市成功调解结案。在市司法局主持下,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经多轮沟通,就罚款数额达成一致,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此前,该企业在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未中标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并销售了中标企业销售的校服款式高度近似的校服。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的处罚。企业认为处罚过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经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经营困难,且违法行为系法律意识淡薄,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办案人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法律,另一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企业实际困难、整改态度较好及积极消除影响。

经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定裁量范围内适当降低罚款,企业主动缴纳罚款并承诺加强合规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通过“复议+调解”模式,既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又兼顾了中小企业生存困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争议柔性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吴颖哲聂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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