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校服生产企业的行政复议案在我市成功调解结案。在市司法局主持下,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经多轮沟通,就罚款数额达成一致,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此前,该企业在部分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未中标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并销售了与中标企业销售的校服款式高度近似的校服。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的处罚。企业认为处罚过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经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经营困难,且违法行为系法律意识淡薄,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办案人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法律,另一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企业实际困难、整改态度较好及积极消除影响。
经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定裁量范围内适当降低罚款,企业主动缴纳罚款并承诺加强合规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通过“复议+调解”模式,既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又兼顾了中小企业生存困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争议柔性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吴颖哲 聂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