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发挥好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追责问效中的作用。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积极筹备,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精神,建设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将中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定期组织行政诉讼庭审观摩会暨行政应诉能力培训会。建立行政复议网上咨询及申请渠道,对于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的咨询和申请,安排专门人员予以答复。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检查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深入检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络运行系统的使用情况;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每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汇总、通报评查督促整改。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考试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村一顾问”“一企一顾问”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及“八五”普法规划启动。认真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因地制宜地做好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法治文化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法治宣传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健全基层“法务前沿”和“法务网格”,全面实施“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依法自我约束。推动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
五、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外延。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充实村级调委会,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力争2025年全部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建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切实发挥好协会作用,盘活法律服务资源,做好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后衔接配合工作,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工作台账,坚持“实时更新”,落实“一人一档”,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技术管控手段。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监管模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定位监控,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管控和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选派警察的考核激励,确保选派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七、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进基层。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活动,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三是提高公证司法鉴定质量水平。积极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体制机制合法、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运行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提升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公信力。严格落实公证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业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文书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公证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公证实务技能。四是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着力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不断巩固完善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制度作用,促进各类特殊事件在法治框架下稳妥有序解决。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公职律师、社会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直通车”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永葆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的司法行政队伍。
九、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综治、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切实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精准体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推进全系统文明创建,开展拥军优抚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系统文明创建的层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试点。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切实做好工会、老干、妇联、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