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19 15:16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 司法局 字号:[ ]

辛天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诉前调解对接,快速化解纠纷的建议》收悉,谢谢您对社会稳定和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为满足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沟通联系,促进诉前调解渠道畅通

4月21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业同志在与您见面后,迅速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都区法院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负责人沟通,介绍了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的灵活性、实用性等特点,建议各级法院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时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引入第三方调解模式,以便于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我们在今年集中开展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调研中,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逐步完善与各基层法院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法院通报所属地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相关情况,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快速办理司法确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积极争取支持,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近年以来,我们不断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全面摸底,结合“逢四说事”聘请接待员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向社会征聘等方式,充实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与此同时,我们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以便能更好地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行衔接。

   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

我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特别注重通过人民调解化解重特大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等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在宣传活动中融入人民调解宣传内容,潜移默化中帮助群众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矛盾纠纷首选, 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系统重要工作之一,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继续加大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引导大家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

2、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的投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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