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统筹推进,全面动员、全省联动、全力推进、带头实干,深入有效查纠问题,强力整治顽瘴痼疾,积极完善制度规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查纠整治问题线索共6751件,印发法治督察简报、月报18期,收集专项整治典型案例44个,追责问责449人。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依法治省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全省17个市、州和有关省直单位印发《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高规格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4月2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肖菊华同志作动员讲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文海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全省各地依法治市(州、县、区)办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导,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省上下层层发力,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系统推进的整治工作格局。省委依法治省办常态化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建立科学严格的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组建三个工作专班,各市、州、县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共计2508人;专门印发通知,在全省建立了问题线索周统计、工作信息月报告、典型案例通报、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直通基层、明察暗访、严查罚没收入等7项硬措施,派出督察组10批次到各市、县检查督导,每日发布工作提示,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及统计表格的通知》,坚持每月收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对全省问题线索的数量进行排名通报。省公安厅高度关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方位收集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线索。省公安厅组织交通局建立了35人工作专班,组成4个工作组,定期召开座谈会、督办会、约谈会,先后听取整治专班工作汇报22次,集中力量、集合资源、集约手段,落实“研、交、办、督、结”闭环机制,畅通网络巡查、群众举报、信访投诉等11个渠道,点对点调度相关部门和地方60余次,制发工作提示、日周月报、工作简报170余期。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视频会,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坚持开门整治,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省委依法治省办聚焦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各地和公安、交通运输系统通过政府官网和“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整治通告、举报投诉信箱,并综合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和行政复议、信访、诉讼等渠道,实行立体化宣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省交通局创新监督管理渠道,推出公安交管执法管理服务评价系统“执法评道”微信小程序,群众可以扫码对执法和服务进行评议,共接收“执法评价”11.2万余条,无异议评价10.8万余条,占比达97%,对不满意评价,持续跟踪督办、动态清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等实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站场、运输企业、项目工地、快递网点,走访从业人员和群众996人。武汉、十堰、黄冈、孝感、恩施、天门等地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种资源,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态势。黄石、荆州、仙桃、神农架林区等地主动走访,上门宣传,以策划专题报道、公布典型案例、解读交通政策法规、组织以案说法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咸宁市选聘20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员。随州市张贴问题线索征集通告1000多份。全省主流媒体共刊登宣传报道稿件10872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354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100819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5864份。
——坚持聚焦聚力,强力整治查纠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强化压力传导,全链条推进,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多次深入市、县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全力推进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徐文海同志多次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武汉、黄冈、襄阳、鄂州、随州、黄石等地交管服务窗口、考试场地、执法站等重点场所,暗访核查问题,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指派专班深入核查,严肃问责。省公安厅专项整治办联合“235”机制办将《专项整治督导清单》下发包联干部,作为包联检查“三必到、四必查”等包联任务一体化推动,派出35个交叉督导组,对全省开展8批次督导检查,完成县域检查督导全覆盖,共发现整治各类问题377个;开展案件评查、积案清理、通报考核,共评查各类案件20.2万件,高警总队累计排查案件数量1.8万余起,检查案件监管平台数量1362次,共化解“立而不侦、久挂不决”积案1070件,共开展各类通报考评1.2万余次。省交通运输厅先后派出多个督导组深入基层,完成对17个市州调研督导的全覆盖,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全过程督促整改,组织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12697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十堰市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卷归档、涉案财物管理、执法音视频标注抽查、执法办案区管理等多领域全面整治查纠,共发现并整改各类执法问题114条。宜昌市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市2020年以来办理的4897件交通类刑事案件(其中危险驾驶4065、交通肇事832件)侦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下发3期异常数据通报、9份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办结刑事案件32件、酒驾积案224件。孝感市联合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专项整治领域案卷评查,分“初评+复评+复核”三个阶段,逐卷评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2022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271卷,移送问题线索6个,通报8次,制发建议书22份。仙桃市公安局案卷自评1200余份,依规依纪依法处理3人,建立各类问题台账6本,问题通报10期,刑事案件预警提示2期,行政案件整改20件。整治期间,全省梳理行政复议案件数1471件,梳理行政诉讼案件数945件,评查执法案卷件数80227件,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11275处。武汉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成立2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潜江市针对黑车管理、治超、车管所“黄牛”等突出的问题开展实地督导检查41次。全省共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次数5848次。
——坚持问责问效,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少林带队赴宜昌、恩施、十堰、黄石、随州等地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工作,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窗口单位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薛四清先后到天门、仙桃、荆门、黄冈等地及环武汉周边高速公路拥堵点段进行调研督导,省交通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结合包片责任、包联派出所任务,先后到宜昌、随州等地督导检查,蹲点督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多批次派出督察专班赴武汉、襄阳、荆州、黄石、黄冈、十堰、咸宁、随州、孝感、潜江等地开展检查督导、查纠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分类指导、对点督导,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增强工作实效。省公安厅交通局派出由局纪委组成的专班对“天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的投诉举报多、复核撤销率高等突出问题”“荆州市公安县杨某国交通肇事信访积案”“潜江、孝感系列驾驶人考场违规案”3起案件进行了深挖彻查,通报整改4个方面的30多个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6名责任人员。武汉新洲大队先后问责民警4人(其中纪律处分2人)、辅警12人,调整辅警岗位5人,辞退辅警3人。咸宁市依法治市办充分运用“法治督察+法律监督”,向市纪委移送线索3条。仙桃市实施“清单式”整治,制发转办单6份,转办问题49个,均已整改到位。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多次到基层超载超限执法站点开展暗访督察,发现各超限执法站点联合执法落实不到位,公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力度不够、人手不足等问题,印发情况通报并积极抓好整改。潜江市共制发问题线索督办函47件,法治督察工作提示函3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7份、《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调查函》11份,印发通报4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件。全省共查处重大违法案件26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2985次,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6件,追责问责449人,容错免责117人。
——坚持执法为民,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便民利企理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更好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省交通局襄阳支队锚定学生安全,累计在学校周边增设复划减速带93组、禁停网格线31处,安装提示减速慢行标牌108块。宜昌市调整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338个,新设181个车管便民服务网点,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跨省通办”等73项便民举措,不见面审批办理9.8万份货车通行证,违停10分钟短信语音劝离24万条。恩施州积极推动“轻微违法不罚”“一般违法首次警告”等措施,让执法有温度、有力度,向车主累计发送违法停车提示短信8万余条,办理“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案件46起。黄冈市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证业务权限,推行新能源车辆牌照申领“一事联办”,开通“上门办”惠企绿色通道。孝感市进一步扩大“首违警告”和轻微违法不处罚的适用范围,轻微违法查处数量下降76.5%,实施货车违法查处和机动车违停查处两个指引,货车违法现场查处数量同比下降29%,继续深化落实非严管路段违停“先劝后处”人性化执法模式,日均劝离违停车辆1200余台次。
——坚持预防为先,全面清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日均出动民辅警1.2万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22.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7万份;设置交通执勤卡(站)点1032个,检查“两客一危”企业4547家次,整改突出道路隐患1734处;服务群众195.3万人、企业3.7万家;查处“飙车炸街”违法6072件,酒驾醉驾5.7万件、“三超一疲劳”67.4万件。宜昌市对全市875名涉嫌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人进行核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20处,调整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338个。襄阳市推行“无假日执法”工作制,针对“三站一场”区域非法营运“黑车”喊客拉客人员问题,积极探索公安交通城管“三方共治”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黄石市全方位、不间断、高强度开展货车超载超限整治工作,排查临水临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35处,整改完成314处,完成临时整改措施121处,整改完成率72.2%,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十堰市将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与推动“畅行车城”综合治理相结合,共整改交通隐患2469处,治理交通信号灯、标识标线、隔离护栏等安全隐患33处,排查整改公路易滑坡体等隐患37处,安装防护栏2.1公里。神农架林区加大对酒后驾驶、农村“两违”、“三超一疲劳”、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酒醉驾案件45件,无证驾驶23件,其他违法行为8606件,全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之下降40%。天门市全面加强对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件,拆除遮阳棚7.1万余个。
——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全省各市州积极发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缺陷和不足,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省公安厅交通局出台《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依法查处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指引》等标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彻底解决一批影响全省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层次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坚持明晰执法事权,组织开展《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梳理470项执法事权,细化裁量基准,共清理不适应执法实际的文件139件,拟废止25件、修订13件、新拟制6件,制定出台推动规范执法的内部制度文件171件。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执法执勤管理、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管理、执法服务站管理等五项制度。荆州市为促进公安信息化改革深化,全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出台《交通局酒驾案件现场查处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复核、申诉办理程序规定》。鄂州市先后制定《法制监督岗工作机制》《执法过错追究实施意见(试行)》《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工作规范》。荆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酒精检测仪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的通知》,制作下发《全市交警系统执勤执法用语规范》。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艰巨,需要久久为功,需要持续用力。整治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转化,深挖彻查基层执法痛点堵点问题仍需要不断努力,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的彻底解决还需要时间巩固,执法理念不适应、执法体制机制不顺畅、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少数问题整改到位还需较长时间,执法的协作配合和联动机制还需全面加强,执法满意度还需不断提高。
下一步,全省上下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转化、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建立常治长效机制,巩固制度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化法治督察工作实践,在完善督察机制和创新督察方法上下功夫,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交叉检查和督导督办等方式,持续加大法治督察力度。要加强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能力。要积极转化整治工作成果,坚决守牢交通安全防线,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根源性、基础性、深层次问题。要严格追责问责,“见人见事”,对整改工作不力、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向纪委监委机关移交,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树立督察权威。坚持执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高依法治省工作水平,为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