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3 15:35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许静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2019年,随州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理顺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责任,上升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市委常委会先后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长也在2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主持并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政府职能转变、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议题,并就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科学谋划当年重点工作。市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走访调研和召开专题谋划会,对照《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指标任务,认真盘点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谋划2019年的各项任务,突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这个重点,提出22项工作计划项目,要求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切实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任务作为最大的责任。

三是及时贯彻有关决策部署。6月20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节选内容。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随州市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以及《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迅速组织当年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2020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四是深入化解法治建设难题。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强调法制审核机构的地位,要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确定履行法制审核职能的具体科室。对于机构改革后相当多的单位没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财政列入预算80万元专项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律师,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团队,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强化党政一把手法治思维,举办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法治专题学习3次,其中邀请湖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正军同志来随授课,就如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深度解读。

五是极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和服务。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运作,全面实施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深入到“三上”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免费赠送《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手册1000多册。仲裁机构主动作为,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32件,标的额达2.25亿元。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机构改革期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精神,出台具体措施,就执行“三统一”以及规范性界定、送审材料等不好把握的内容,均以参考格式的形式在附件中罗列出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决策,把决策的合法性作为最基本要求,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会议讨论。对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不折不扣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要求报告和报备,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19年,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重要事项均要求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56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有效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前,按照重大决策五项必经程序,对于缺乏承办机构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一律退回原单位,让法律顾问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调解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立法草案起草调研等多项工作,帮助机构改革职能变化较大的单位理清行政执法边界、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项目进行全面“把脉问诊”,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通过有效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一道“安全围栏”。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托此次机构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断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在环保、文旅、交通、农业、市场等五大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五类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运行流程图的梳理,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后在公示平台上予以公开,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执法领域监督。不仅加大对非法采砂、违建别墅等方面执法行为的监督,狠抓省委依法治省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还依托主题教育活动,在发改、公安、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12个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五不”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集中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0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20个行政执法单位2019年度的三类案卷集中评查,现场核实《随州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及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情况的通报》(随法组[2018]1号)列举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国务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市快速启动,迅速组织各地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为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做好准备。8月20日,市政府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任务清单,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动员部署。9月27日,组织开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会,政府分管领导熊桢同志就推行“三项制度”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一解读;11月20日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就推行进展进行再强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整体推进。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2019年度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鄂办文[2019]120号)有关要求,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项目的内容深度研究,对照目标要求进行拆解,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并结合其他指标要求印发《落实湖北省对随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随法办发[2019]6号)文件,强化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的责任,落实情况直接纳入年终的法治绩效考评范围。

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印发《随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方案》(随法办[2019]1号),紧扣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确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的主要内容、具体时间及督察方式。11月6日起,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分成四个督察小组,分赴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收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执法质量等五项54条具体内容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并通报到各单位。

三是积极推行法治示范创建。接到省委依法治省办《湖北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后,紧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先进行单项示范创建,待时机成熟再申报综合示范创建”的创建工作思路。组织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找差距、补短板,打牢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基础。同时制定随州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在全市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浓厚氛围。

2019年,随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工作有待进一步的落实、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够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老年化,人员极其短缺,随着工作量的加大,加上所承担的风险增加,多数执法人员有退居二线想法;部分执法单位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措施不多,还存在“学工”两张皮现象;有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握不准,有的把所有项目都列为重大行政决策,增加工作量,造成资源浪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有的还是靠经验执法,平时学习的少、总结的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极为短缺,影响了行政执法质量等等。2020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构筑鄂北生态屏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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