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司法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当前,我市防汛抗洪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全市防汛工作安排,现将做好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市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切实肩负防汛救灾的职责任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线落实,做好抗灾救灾维护稳定及本单位、本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要积极投入当地防汛救灾,帮助基层排除险情、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基层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警醒意识,发扬不怕疲劳、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入到防汛抗灾和维护稳定工作中来。
二、维护监管安全稳定。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实战状态,切实做好各项维护稳定工作。要做好汛期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尤其是要加强对流动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确保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各类应急防涝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切实做好灾区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因洪水带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问题;切实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认真细化工作方案,组建抢险救灾应急队,做好部门联动协作,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形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对灾区转移安置群众的普法宣传和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预防破坏防汛设施和抢劫、盗窃、哄抢防汛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职能优势,前移法律服务,积极介入关系汛区群众人身、财产事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大人民调解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防汛救灾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和特殊群体维权专线律师值班工作,切实保障汛区人民合法权益。
四、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注重及时宣扬先进典型,激励斗志,再接再厉。同时,正确引导舆论,增强信息发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社会正能量。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强化政务值班、信息报送、检查督导,继续坚持每日安全维稳信访要情报送制度。要畅通信息渠道,重大险情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对因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错失良机,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责问责。
随州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