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司法分局:
根据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138号令《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市符合条件申请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度考核。目前,此项工作已结束,现将2018年度通过了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进行通报(见附件)。
凡未申请2018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自本通报之日起,不得从事有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944200、3944202。
随州市司法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