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09:32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现将《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鄂普法办〔2018〕25号)转发于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2018年4月《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随普法办〔2018〕3号)文件已经部署了此项工作,市普法办也给各地各单位一一发函督促学法用法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加速督促此项工作落实。

因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都在网上进行,省直接统计和打分,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在省对我市法治建设考核不丢分,为了确保各地各部门能够顺利完成考试,在此特别强调:

一是迅速梳理本部门未完成学时要求的学员。各部门管理员要及时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核查本单位学员2400学分完成情况(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http://www.faxuan.net/site/hubei/)。

二是督促未完成学员迅速完成任务。省定考试时间于12月24日—26日,请部门管理员确保学员都按时完成要求。12月1日—20日,省普法办在“湖北AR普法”手机客户端与“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加活动可以奖励500积分。

三是组织好本部门学员学法用法考试。12月24日-26日考试期间,积分达到要求的学员有两次考试机会,特殊原因不能参考且积分达到2400积分要求的学员可以参加28日的补考。请各部门管理员组织好本次考试,确保本部门参考率和通过率。

市普法办将市直各单位积分导出表附后,此表中平均积分代表本单位学员平均学习情况(存在部分单位因失效账号多拉低平均积分情况,但是考试时候,失效账号会被排除在外,不影响单位考试成绩)

各地、各部门在使用考试软件中有疑难问题,可以直接按照与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或者与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系。

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涛   

电话:18001133660  18001133655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

400-657-0518和18001273790/1/2/3/4/5/6/7/8/9等10个移动电话。

湖北省无纸化考试QQ群号:317831030、207248337

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静

电话:0722—3596165  15826716735

传真电话:0722-3596161

电子邮箱:292872328@qq.com

QQ:292872328

 


 

随州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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