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制教育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8-11-05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11月2日上午,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曾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集中学习活动。随州市司法局、曾都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参加活动。

曾都区司法局工会主席何继明担任会议主持,提出本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即将到来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

曾都区社矫局负责人方永春组织大家学习了《选举法》有关法律知识,以及7种拉票贿选行为、9种破坏选举秩序行为、12种破坏选举现场行为,强调破坏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秩序将会受到处罚,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并播放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新闻予以警示。

在观看了扫黑除恶、社区矫正相关专题片之后,曾都区司法局副局长陈黎组织大家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着重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二项内容,并讲解了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再次就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曾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田双公布了曾都区2018年度社区服刑警告人员名单,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情况进行了通报。

随州市司法局社矫局局长聂建明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作了重要讲话。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一要强化身份意识,自觉接受监管;二要强化责任意识,遵守监管措施;三要强化感恩意识,积极回报社会。同时强调司法局及各司法所要加强监管,做到日定其位、周闻其声、月见其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落实每月“两个八小时”制度,确保监管到位、社区矫正有序进行。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通过此次教育学习警示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规范言行举止,坚决不涉黑涉恶。为社区服刑人员注重自身法律知识学习提供了有效平台,也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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