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用专业和温情赢得七旬老人的称赞
发布日期:2020-01-20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司法局 字号:[ ]

   1月16日,随州市仲裁委员会到访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虽已古稀之年,但说话铿锵有力,气势不减。还在办公室门外就能听见他洪亮的“诉求”声,仲裁委工作人员立马起身查看,只见隔壁单位的领导带领着一位老大爷走向仲裁委办公室门前,边走边向老人家耐心解释,“他们的领导在司法局,不在这里工作。”转而微笑向仲裁委工作人员交接,“这位老人家是来表扬你们单位的,他向周围打听了一圈,一定要见到你们的局长,反映你们的工作情况!”老人家还赠送了自己亲手写的打油诗一首,当场朗读并感谢仲裁委员会对他的帮助!工作人员向老人家解释这些都是本职工作,非常感谢他对仲裁委工作人员工作的认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4日上午,这位老人家在保安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随州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老人家是因为一件商品房买卖纠纷前来寻求帮助的。老人家里原本高高兴兴准备购置新房,交了首付,但是合同签了一个多月了,开发商连合同复印件都不给他,最后只能拍了一些合同的照片,更不清楚购房流程办理到哪一步,究竟备案与否,因此心里始终不踏实。购房期间老人独女七八岁的儿子又被医院检查出淋巴癌,急需筹钱治病,女儿一家在外地医院照顾自己的外孙,老人家只能独自寻找开发商协商处理退房违约赔付问题,但也是多次遇阻,几乎见不到想见的人。多方打听解决方法,最终来到了随州仲裁委员会,有意提请民商事仲裁。因老人家上午并未携带买卖合同,虽无法审核立案条件,但工作人员先帮忙打听并向其解答关于购房、备案、商贷等流程,慢慢帮其理清思路,倾听诉说,分忧解难,告知其退房以外的其他参考意见,并提供此意见的方便之举。下午老人家带来了合同照片的打印件,工作人员先整理了顺序凌乱、缺页少码、稍显模糊的合同照片,解释部分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部分,审核了立案条件,因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所以告知其仲裁委没有管辖权限。老人家对此十分理解,并表示虽然因不能仲裁而感到遗憾,但是仲裁为他做的已经足够多了,老人家非常感动。

       随州仲裁委工作人员表示日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身服务意识,继续保持对当事人的热情与周到,致力筑建高质量的仲裁法律服务平台,树立随州仲裁事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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