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副主席黄秋菊带队视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29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司法局 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71日正式实行,为了深入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729,市政协副主席黄秋菊率部分政协委员对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

黄秋菊副主席一行先后来到高新区淅河镇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实地察看了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查阅了书面工作台账、矫正工作档案、学习教育记录,详细询问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情况及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情况,并与区政协、司法局负责人、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认真听取了汇报,肯定了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也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强调,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落实,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黄秋菊副主席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台账等多项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相关部门协调不够、人员缺乏、经费不足、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不平衡、矫正人员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副主席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一要加强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要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做到分类管理,一人一方案;二要加强保障,首先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充盈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其次要保障司法所基本工作经费,配置执法设备,确保严格执法的同时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三要加强宣传,《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正式出台的首部专门性法律,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立足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加强学习宣传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意识;四要加强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剖内心心结,改善消极心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会自我调节情绪,树立健康理念,为社区矫正对象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工作和生活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民政、人社等各部门间有序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衔接,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救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政协委员钱玉梅、程相林、黄焕举、沈波、李志翔、孙家杰、胡守波、刘敏等参加了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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