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09:11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 司法局 字号:[ ]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4)品行良好;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具有湖北省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湖北省内。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参加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上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审查通过后,可免试通过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直接下载获得考试合格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或者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因其他情形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二)学历专业放宽地区

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孝昌县、大悟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实施放宽政策,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放宽地区报名人员以报名时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申请执业地限于学历专业放宽地区。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0时至4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登录湖北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hubei.gov.cn),或者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fs.examos.cn:8090/HBEXAM/public/index.jsp),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 湖北省内有效的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扫描件)。

2. 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参加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籍学历认证获取。毕业证书不能查询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学校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出具学历认证报告需一定周期,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认证申请。

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专业条件县(市、区)的户籍或居住证,并在报名网站上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居住证扫描件,照片应当清晰完整。

4. 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照片: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红、白、蓝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大小在40KB至100KB之间。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合格证明的唯一使用照片。考试期间,将使用此照片与应试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会影响身份核验。

5. 书面承诺。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作出对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条件,无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承诺。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同时书面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

(五)报名审查

报名人员应当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未能通过审查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上传材料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六)考试费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七)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以彩色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及相关信息。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上午0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考试地点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区设在武汉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共一张,分数总计300分。

考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定、工作实务、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二)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三)考试方式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题、主观题均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作答。主观题考试如需纸笔答题的应试人员,需提前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并经核准通过,可以在答题纸上进行主观题的作答。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一)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时,需接受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入场。

(二)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其他文具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带出考场。

(三)各类钟表不得带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须在入场前关机,装入考场统一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60分钟。

(五)计算机化考试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登录、信息有误、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试人员应当举手示意,请示监考人员,不得自行处置。

(六)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申请成绩复核。

2023年7月3日,湖北省司法厅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司法厅网站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含免试通过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合格名单另行公布。

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明分为A类和B类。A类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B类为学历专业条件放宽的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提供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毕业证书遗失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二)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

(三)湖北省司法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四)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及免试通过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要根据《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的规定,按照各市(州)司法局的要求,申请实习和申请执业。

(五)关于2023年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湖北省司法厅网站查询,或在工作日拨打湖北省司法厅和市(州)司法局咨询考试政策及相关问题,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咨询申请学历认证、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400-811-5177;咨询时间:9:00至18:00。

武汉市司法局:027-82658135

黄石市司法局:0714-6304549

襄阳市司法局:0710-3515221

荆州市司法局:0716-8527543

宜昌市司法局:0717-6749305

十堰市司法局:0719-8663726

孝感市司法局:0712-2280671

荆门市司法局:0724-2295922

鄂州市司法局:027-56909368

黄冈市司法局:0713-8611205

咸宁市司法局:0715-8261916

随州市司法局:0722-3944202

恩施州司法局:0718-8251052

仙桃市司法局:0728-3265793

潜江市司法局:0728-6231057

天门市司法局:0728-5221244

神农架林区司法局:0719-3334079

湖北省司法厅:027-87200363、87200366


湖北省司法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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