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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暖人心,锦旗点亮司法蓝 ——解除社区矫正对象向洛阳司法所赠送锦旗
发布日期:2024-09-05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审核:司法局 字号:[ ]

2024821日,曾都区司法局洛阳司法所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名来办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将一面印着执法为民暖人心,大公无私育新人的锦旗送到了洛阳司法所,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对他的教育帮扶,使他能够安心矫正、踏实工作、用心生活。他承诺今后会汲取教训,用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传递正能量。

社区矫正对象邹某2023年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间在曾都区司法局洛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期间,邹某因身体不适需到武汉进行手术,收到邹某的请假申请后,司法所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从快为其办理了外出审批手续;由于邹某术后身体不便,无法按时到司法所履行报告义务,司法所调整报告方式,改为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走访完成报告打卡,使其专心治疗,早日康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悉心关怀和帮助,使邹某在矫正期间切实体会到了司法所宽严相济的尺度温度,司法所用爱心去感化、用真情去打动、用道理去说服、用实际行动去取信,让他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顺利解矫,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坚定前行。

一面锦旗,既是社区矫正对象对洛阳司法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工作人员的鼓励,更是对继续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工作的鞭策。对邹某的教育帮扶工作只是洛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洛阳司法所将继续用真心、真情为社区矫正对象打造一个有温度的矫正环境,真正实现以法管人、以情感人的矫正效果,持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工作水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渡过矫正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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