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时代,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维稳压力不断增大,迫切需要转变刚性维稳思路,切实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矛盾软着陆乃至从源头上消解社会矛盾,进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共法律服务无疑应当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可选择、市场化、公益性和面向社会大众的特征,以体系化、均衡化、普惠化的法律服务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也在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由此,在说明和阐述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一套适用于普通地级市的建议和对策。
一、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随州市作为湖北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与其他兄弟市州相比,存在底子薄、起步晚的先天不足。由此,如何利用好有限的法律服务资源和紧张的工作经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成为摆在随州市面前的一道难题。但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随州市也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具体现状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初步成型。市、县、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市、县两级完成实体平台建设4个,乡镇司法所完成实体平台建设4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采用“3+X”模式,在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行政审批窗口、接待室、调解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远程视频会见室等功能性业务用房。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初具规模。将“12348”法律咨询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与线上网络对接,群众通过“12348”热线即可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每天固定安排2名专职律师在线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该平台自运行以来,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1415人次,解决疑难问题1000余件,累计解答咨询500多个小时。
(三)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增量提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集中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并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困难群体开通了绿色通道,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率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6件,法律援助其他事项14480件。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
目前,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有益的进展,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随州市共有258万人,但全市法律服务部门仅有61个执业机构、284名执业人员(包含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工作者),平均每名法律服务人员要服务近1万人,还需要义务承担法律顾问、信访和法律援助值班、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等大量任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配置不足。参照省厅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由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运行和维护。目前,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共计工作人员5人(其中市中心2人,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各1人),各业务科室也基本上是一人一科,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遍陷入服务能力严重过载的困境。
(三)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不足。根据司法部、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但目前所获得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大且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观,大量运营和维护经费仍需自筹。
(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综治、网格化的业务衔接和信息互动共享不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服务热线、线上咨询平台,所受理的法律服务请求基本都由法律服务系统内部消化处理。与市区县各综治中心、各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的业务衔接和信息互动共享尚未常态化、规范化,“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工作模式亟待建立。
三、完善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随州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受限于城市行政级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服务人员不足、资金保障不足等困难。这些困难并不是随州市所独有的,普通地级市都广泛存在上述不足和困难。在对随州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观察后,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希望能够为其他兄弟地市所借鉴和完善,这也与本文的核心目的相契合。
(一)完善基层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合财政、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出台专门文件,重点解决好人员配备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保每个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此外,还应着力推动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以及志愿者参与其中,通过渠道下沉来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并在远期将这些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升级为具备远程服务能力的枢纽点,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和重点人才培养,强化绩效考评机制,以此来倒逼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主动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中择优选取青年骨干,成立多个构成人员包含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工作队,并明确划分各个工作队的业务方向。同时,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模拟演练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青年骨干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以此来应对日趋增加的公共法律服务疑难案件。与各社区、居委会相协调,定期对社区网格管理员开展普法培训。进而以这些经过普法培训的网格管理员为依托,鼓励各社区、居委会自主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活动。
(三)强化技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大瓶颈就是人力和物力的匮乏。在人员配置、资金划拨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的背景下,更应通过信息技术来整合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从而缩短反应时间和提升服务效率。为此,应推动“大数据+”信息交换系统建设,整合法律援助中心、“12348”服务热线、线上咨询平台三大信息资源,汇聚“12348”热线来电、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等业务数据。从而实时监测预警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并向各综治中心、社区居委会通报,第一时间处置,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模式。
(四)完善工作模式。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日趋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无法只依靠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自身的力量。应以“大数据+”信息交换系统为依托,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系统与市区县各综治中心、各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之间的业务衔接、信息互动共享,逐步建立起“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此外,还应与综治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各自为政。
(五)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媒体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关注、了解、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筛选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具有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例并编辑成册,随后向各社区、村委会发放上述宣传材料并定期更新。同时,安排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轮流到各社区、村委会宣讲典型案例。除去上述平面宣传材料,还应通过制作典型案例电视宣传片和短视频等手段来创新文宣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潜移默化地提升法律意识和素养。还应开展“优秀党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将党建与公共法律服务结合起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名度和渗透力。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这不仅为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和机遇,也提出了重大挑战。抢抓机遇,细化措施,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随州建设更上一个台阶,这是随州市全体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