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以来,市司法局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高位组织推进,扎实开展专项清理,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
制定方案“快”。在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市司法局主动作为,4月7日,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从组织推动、自查摸底、清理审查、公布结果等重点环节进行部署。4月12日,及时对照省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印发《关于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全面摸底“广”。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1年3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市、县、乡三级政府,政府所属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清理主体覆盖所有的行政执法单位。涉及2020年9月27日清理确认有效及后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门以附件形式反馈给责任单位,防止遗漏。针对市政府、政府办以及冠经本级政府同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汇总了实施单位的清理意见。
清理审查“严”。聚焦“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三个重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优化营商规定》等要求,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专心研究、细致操作,具体做到一件不少、一条不缺、一字不漏,从文件实效、市场经济要求、社会发展、法制统一等四个方面严格把关,保障审查工作质量。
清除壁垒“实”。按照“谁起草、谁梳理”的原则,牵头对市政府、政府办以及冠经本级政府同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经过清理,共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15件、予以修改1件,失效3件,未发现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自行设定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